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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特别提醒

标签:外蒙古
 出入境须知

持有31-90天签证进入蒙古国的外国公民应于入境7天内到蒙古国外国公民和国籍事务管理局(简称“移民局”)登记,并在离开蒙古国之前注销登记。

依蒙古法律规定,未经有关单位允许之书刊、文件、影片、古生物及考古学土的发现,多种植物及其种子的发现,多种植物及其种子、鸟、野生动物、家畜、羊毛、未加工之皮革、兽皮、毛皮等不得携入及带出蒙古。

出境时须缴机场费12,000图格里克,约折合12美元。持外交护照者免交此费。

由空港进出蒙古不须出具“黄皮书”或接种疫苗。

海关规定

乘火车的游客入境时需要填写一个海关申报表,并必须保留到乘火车离开为止。

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以下物品:

烟:一条(200 根香烟和250克烟草)

酒:白酒一公升、红酒或葡萄酒两公升、啤酒三公升

外币:折合3000美元(超出部分要据实申报),如果带的现金数量较多,一定要如实向海关申报,一旦查出和海关申报数量不符,差额将会被海关没收。如果购买了古董、化石等文物必须在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出口手续,一些有特别许可的商店也可以为本店出售的文物办理出口证书。

每位旅客入境蒙古时必需填报“入境申报单”,且必须保留到出境时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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