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
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请提供以下文件:
1.签证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签字样式必须与护照等旅行证件一致。
2.二张照片。
3.护照/身份证或其它可接受的旅行证件,其有效期从预计出发之日算起不得少于6个月。
4.雇主准假函。
5.银行开具的个人资金证明。
6.牙买加联系人的邀请信或者已经确认的旅馆预订单。
7.过境签证以及已经确认的旅行计划。
8.此行派遣方或者邀请人所出具的担保函。
9.签证费为405元人民币(包括手续费),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或者交付抬头为“牙买加驻中国北京大使馆”的银行汇票。
10.所有签证申请将递交牙买加国家安全部审批。签证将于收到批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颁发。
注:请注意,递交虚假文件的签证申请人将有可能被永久禁止进入牙买加。望尽早递交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