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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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含签证费) |
¥23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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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停留期 |
30天(领馆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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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有效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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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工作日 |
15天(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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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客范围 |
全国各省因私护照持有人(暂不受理浙江省,福建省的护照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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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表下载 |
暂无 |
护照: |
有效期在9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
照片: |
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
身份证: |
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 |
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复印件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 |
名片: |
2张 |
营业执照: |
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
机构代码证: |
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
邀请函: |
邀请公司邀请函原件(内容应包括邀请人姓名,邀请公司名称,地址,电话,被邀请人姓名,生日,护照号,所在公司,商务访问目的,商务访问时间,旅行费用承担方等信息) |
中方派遣函: |
该封派遣函应包括(用公司印刷的公文纸、英文打印、信中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本人姓名、职务及收入、护照号码、此行目的、逗留天数、行程、费用由那里承担、并保证遵守当地法律和按期回国。负责人职务、签字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单位盖章。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而且每人都要提供一份这个派遣担保原件) |
资产证明: |
不少于叁万(50,000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不可手写,"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使馆不予退还,1年内银行交易明细,车产证明,房产证明 |
机票单: |
往返安提瓜和巴布达机票原件和复印件 |
健康证明: |
国际健康证明书(黄皮书)原件和复印件 |
其它: |
个人资料表(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使馆会调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