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受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影响,德国的18世纪文学走向顶峰。歌德、海涅、席勒、莱辛和格林兄弟都是杰出的代表。因此无论从经济还是文化上,德国都非常值得一去,只是在去该国之前需要对德国签证有所了解,以便您的顺利获签,本文就德国签证的一些常识进行简要介绍:
签证申请流程
持因私旅行护照者在本人到签证处提交签证申请前,须事先进行预约。预约时须告知签证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手机或电话号码、旅行目的)。我们将给出可安排的最早的面签时间(也可应申请人的要求安排这之后的一个面签时间)。不能以任何形式(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申请将本处已告知的面签时间提前,敬请原谅。目前签证预约等候时间为:申根签证最长3周,长期签证最长12周。在获得面试之后,请带上所有的资料原件,前往相应的使领馆进行面试,在被签证官许可后,可获得德国签证,同时会将签发德国签证的护照在三至五个工作日返还到您,至此签证办理顺利结束,如果拒签,则会告知后将盖有拒签章的护照也返还到您。
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2、签证申请须知
主要旅行目的国的驻外代表处受理签证申请,该国不一定是进入申根地区的第一个国家。德国驻华大使馆主管除下列地区之外的居民或常住人员的签证事务:
· 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 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 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 香港和澳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相关资料认证与再认证
当您有资料被告知需要认证的时候,请按照领馆要求去认证:
1、认证
请您持中国证明文书原件到能够出具在国外使用的公证书的主管公证处办理。(一般根据证明文书原件签发地来确定主管公证处)。公证处根据证明文书原件出具公证书,还可附上德文或英文译文,或请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公证人通常也会公证译文的正确性。
2、再认证
中国证明文书通常只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使用而出具的,这种形式的文书不能办理再认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才能进行再认证。因此,本馆对证明文书原件不进行再认证,而只对公证书进行再认证。再认证用于确认外国官方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外国证明文书通过再认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文书。再认证并不是指核实证明文书的内容,而只是确认证明文书出具人签字的真实性。中国的证明文书(如出生证或结婚证)若在德国有关部门使用,一般须经再认证。究竟是否需要再认证,请向有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