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办理工作签证流程介绍:
申请
由雇主向日本法务省为劳务人员申请签证批准。经法务省审批同意,在2个月以内批准法定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通知雇主和日本驻劳务输出国使、领馆。
签证有效期
3个月,可延期。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向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者需备齐下列文件:
1. 护照;
2.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由日本使、领馆发给,需贴申请人照片一张);
4. 入国理由书1份(本人自备纸书写);
5. 本人简历1份(本人自备纸书写);
6. 誓约书1份(日本使、领馆提供,申请人签名);
7. 入学许可书复印件1份(赴日研修和兴业人员不用);
8. 就学生状况调查票(日本驻华使、领馆提供,非就学者不用);
9. 赴日研修人员,还需提供研修计划书、同日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10. 有技能去日本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职业公证书同日方的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