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游签证办理资料说明:
一、 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后必须本人签字,学龄前儿童由监护 人代签),如使用换发护照,须提供旧护照,如因私护照无出境纪录,请提供公务护照。
二、 日本国签证申请书(我社提供,请按照样本填写)所填写资料须真实,座机电话最好能本人接听,以便使馆核实资料。
三、 两张近期彩色照片(2寸),白底,背面请写明姓名。
四、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A4纸)。
五、 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在职证明。(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起止日期,担任职务,年收入,加盖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的复印件。
七、 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无学生证时,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加盖公章)
八、 下岗、无业人员须所在街道开示证明。
九、 财产证明:申请人名下人民币1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需冻结至签证出签之后)。
如没有存款证明或低于10万元以下存款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车产证明、股票对账单等最少两种以上财产证明。
十、 申请人的机票预订单,酒店订房单
十一、 三等亲的暂住证或与主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备注:担保金:人民币10万元/人以上,如期回国后,办理完消签手续后办理退担保金手续(一般5个工作日后退担保金)。办理消签手续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全程登机牌原件”、“护照原件”、“酒店入住明细单”。
特别提示以上材料均为申请签证所需资料,一经提交使馆,一律不予退还,如申请人不按照要求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