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部分国家的签证需经由外交部统一向有关驻华使馆申办,这些国家的签证为“统办签证”。
实行统办签证的国家如下:
亚 洲 |
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乌兹别克、吉尔吉斯、以色列 |
欧 洲 |
英国、德国、法国、 荷兰、意大利、芬兰、俄罗斯 |
美 洲 |
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秘鲁、哥斯达黎加、巴哈马 |
大洋洲 |
澳大利亚、新西兰 |
非 洲 |
南非 |
由总局直接向有关驻华使馆申办的签证为“自办签证”。
“统办签证”与“自办签证”所需材料的区别:
统办签证 | 自办签证 | |
任务批件 | 原件、复印件 | 原 件 |
任务确认件 | 原件、复印件 | 原 件 |
政 审 件 | 原件 | 原 件 |
签证事项表 | 2份 | 1份 |
邀 请 信 | 接收件、复印件 | 接收件 |
派 遣 函 | 原件、复印件 | 原 件 |
自办签证主要分为:建国门外使馆区 和 三里屯使馆区
建国门外使馆区包括:希腊、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里兰卡、菲律宾、泰国、埃及、白俄罗斯、哥伦比亚、卢旺达、苏里南等国家。
三里屯使馆区包括:瑞典、挪威、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丹麦、瑞士、爱尔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乌克兰、立陶宛、爱沙尼亚、 克罗地亚、马耳他、摩洛哥、伊朗、叙利亚、哈萨克、沙特、马来西亚、 巴林、 印度、缅甸、约旦、也门、卡塔尔、黎巴嫩、文莱、突尼斯、乌干达、智利、几内亚、津巴布韦、博茨瓦纳、 委内瑞拉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