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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旅游签证流程指南

探亲访友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 (2)护照 (3)户口簿复印件 (4)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5)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限探亲时提交) 2.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招聘理由书 (注1)应由邀请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填写(例如:在日本的子女邀请父母时由在日子女填写)

(注2)如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另外提交医生的诊断书、结婚场地的预约书等相关材料。 (2)停留日程表 3.日方身份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a)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三项资料中任选一种(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份保证书 (2)身份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外国人做身份保证人时,原则上须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
  1. 「外交」、「公用」、「永住者」 (被抚养者除外。)
  2.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必须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

    (如果在留资格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被抚养者除外。)
(a)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地方政府(市区町村)发行)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份保证书 4.能表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材料(只限访友时提交) 例: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可说明海外停留情况的护照复印件、照片等 5.有关邀请人的资料(只限邀请人和身份保证人不是同一人时提交) (1)邀请人为日本人时(例如:由于是无职业的人员由其他人做身元保证人时) 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 (2)邀请人为外国人时(例如:留学生、无收入者等)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地方政府(市区町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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