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街1号
联系方式:
电话:010-65322435、65322436、65327688、65325688
传真:010-65325044
电子邮件:at_beijing@netchina.com.cn
辖区范围:以下省市的因私护照持有人都需要在突尼斯驻华大使馆(北京)申请突尼斯签证,包括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申请资料
1、护照
具体要求:1、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2、持换发护照者,请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2、照片
具体要求:1、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照片尺寸35×45mm(护照照片大小)
3、两眼之间的间距不少于8mm ,并且头像占整个照片的比例在2/3左右
4、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签证申请表 查看签证个人资料表模版
具体要求:1、在中国签证资讯网下载签证个人资料表,并完整填写
4、身份证
具体要求: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营业执照
具体要求:1、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派遣信 查看派遣信模版
具体要求:1、派遣信需以申请人所在单位正规抬头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由负责人签名。单位抬头纸以及派遣信的具体内容请查看派遣信模版
2、派遣信需以英文打印(部分国家特殊要求除外),且需提供原件至使馆,使馆不予退还
7、其他必备资料:
具体要求:1、在突尼斯期间所住宾馆的预定单
2、前往突尼斯的机票定单(机票定单与宾馆定单的日期需保持一致)
3、5000美金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8、突尼斯邀请方应提交的材料:
具体要求:1、突尼斯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原件/扫描件/传真件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