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外交部对外国人发出的签证共有七种:1、过境签证,2、旅游签证,3、临时签证,4、永居签证,5、礼遇签证,6、公务签证,7、外交签证。目前,商务和经贸人员使用较多的是第三和第四种签证。
本文主要介绍以下第三种签证即临时签证(VISTO TEMPORARIO)。
临时签证按发放对象区分,共有七类:
第一类(ITEM Ⅰ),以文化交流或学术研究为目的的人员,签证有效期最长为两年。
第二类(ITEM Ⅱ),进行短期商务旅行的人员,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五年,但每年在巴西境内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九十天。
第三类(ITEM Ⅲ),演艺人员或体育运动员等,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九十天。
第四类(ITEM Ⅳ),学生签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但可以多次延期,直至预定学习课程结束。
第五类(ITEM Ⅴ),按劳务合同来巴西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各方面的专业人员,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两年,但可以在司法部有关部门再延期两年。
第六类(ITEM Ⅵ),外国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等新闻机构的记者或其他的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四年。
第七类(ITEM Ⅶ),宗教团体的神职人员和其他宗教人士。
上述七类签证中,第二类实质是临时访问签证,第五类实质是临时工作签证(或短期工作签证),它们是中国赴巴西人员中使用最多的两种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