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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的认证对象(常见的公证书文件)

1、本省(市、区)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民事类:

1、出生、亲属、无犯罪、个人经历、国籍、曾用名公证;
2、学历、学位等证明及证书公证;
3、护照,驾驶证,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4、成绩单公证;
5、未婚声明公证;
6、户口本公证;
7、死亡医学证明公证;
8、房产证公证;
9、声明书,委托书,职称证,退休证,收入证明及其他证明信公证;

商业类:
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委托书、资质证书、合同等。
 

2、一些特定机关出具的证书、单据、证明、文件:

(1) 本省(区、市)有关贸促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各类发票(海关发票、形式发票、工厂发票)、各类证明(规格证明、重量证明)及各类单据(发货清单、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
 

(2)本省(区、市)内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商品检验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及产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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