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旅程 由此开始

未解决

内地旅客向入境处作虚假陈述判缓刑

我的问答中心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发表于:2012-03-13 22:06

一名三十一岁内地旅客,向入境处职员作虚假陈述,在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监两个月,缓刑三年。男被告上月初持中国护照抵港后,向入境处职员,虚报会经香港转往印度尼西亚,出示电子机票,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两日后返回内地时,被入境处职员查问,承认来港目的不是过境去印度尼西亚。

提问者:用户42953  提问于:2012-03-13

其他回答(1)

個人也曾在口岸邊檢見過相似情況.盤查詢問後不讓入境.

回答者:台灣烏龍茶  回复时间:2012-03-14

我要回答 (回答字数请控制在10000字以内)